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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注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关系?

来源: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11-2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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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因出国(境)定居、死亡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形: 

  缴费期死亡及退保:参保人符合注销终止条件在缴费期死亡办理注销终止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所缴保费和增值利息的积累总额(含政府补贴),全部退还本人或法定继承人。已享受其他社保待遇退保的,退还个人所缴保费及所产生利息的积累总额。 

  待遇领取期死亡及丧葬补助:参保人已办理养老金待遇领取手续后,在领取期死亡终止参保关系的,个人账户中剩余积累总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同时,一次性支付20个月的最低基础养老金作为丧葬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