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周宁县政府办党组等单位开展巡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3
信息来源: 周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点击数:字号:【大 中 小】
经县委研究决定,县委巡察一组于2018年7月3日起 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外侨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办、政府总值班室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外侨办、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办、政府总值班室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对被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二)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三)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了解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以及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三、巡察时间
巡察时间30个工作日(
四、反映问题渠道
(一)意见箱设置地点:县政府办公楼门口、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门口。
(二)举报电话:18950510958 (工作日8:00-20:00)。
(三)接访地点:周宁县政府办公楼二楼巡察组办公室
(四)通信地址:周宁县33号信箱,县委巡察一组收,邮政编码:3554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周宁县委巡察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