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4904-3000-2023-00296
- 发文字号: 周纯委〔2023〕47号
- 发布机构: 中共周宁县纯池镇委员会、周宁县纯池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3-11-07
- 标 题: 中共周宁县纯池镇委员会 周宁县纯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纯池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维护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纯池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分解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周宁县纯池镇委员会 周宁县纯池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纯池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分解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要求:通过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职业危害事件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安全生产形势由明显好转向稳定好转转变,进而实现根本好转的目标。
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具体内容
(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是指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体系,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要亲力亲为、亲自过问、亲自督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党政领导干部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实行“一岗双责”。各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其有关工作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计划、安排、检查、总结、考核业务工作时,必须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并抓好督促、落实。
三、责任划分
(一)纯池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向镇政府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对事故隐患的处理意见及建议;
2.督促、检查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包括个私企业、三资企业)和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贯彻镇政府及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定、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3.按规定组织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将调查结果及应采取的措施,向镇政府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其他安全生产活动;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交流、分析、布置、检查本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6.完成镇政府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政府领导职责
镇党委书记陈先景同志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陈辉同志为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镇人大主席詹敬财:负责交通、村建、老体协、老龄老干、工会、纵三线征地工作、食品产业园项目、雷潭电站工作(代管三门桥村、祖龙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陈隆:负责机关后勤、机关效能、党建、政法、综治、司法、信访、档案、保密、自然资源、便民工作(包纯池村、禾溪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纪委书记陈乃强:负责纪委、监察组全面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宣传委员林孝淋:负责精神文明、宣传、教育、科协、文旅、环保工作(包莲地村、溪尾村)的安全生产工作(借调市委宣传部,借调期间工作由刘丽云代管)。
镇统战委员、武装部长刘丽云:负责统战、工商联、民族宗教、人武、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乡村振兴(含扶贫)、卫计、新农合工作(包向阳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张世仁:负责派出所工作,维稳、综治“三率”、禁毒等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组织委员孙剑:负责组织、妇联、团委、联动中心、党务政务公开、关心下一代、劳动保障(新农保)工作(包桃园村、桃坑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叶茹冰:负责财政、村账管理、移民、审计工作(包前溪村、林源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副镇长徐丽琴:负责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消防、安办)、农机、茶叶、供销、市场监管(包豪阳村、儒源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许金容:负责统计、经信、发改、招商、民政、残联、老区、水利、河湖长工作(包西山村、底源村、后溪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汤绍强:负责林业、林长制、森林防火、综合执法(含两违两乱、殡改、卫片图斑、城管、消防等领域执法)、人居(环境卫生)、防汛抗旱、电力、四大运营商(包庭洋中、福山村)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行政村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村支书、主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行政村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治及跟踪监管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1.党政办:负责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后勤保障、文件制发及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2.安办: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3.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宗教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人员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农机站:负责农业机械管理安全工作;
5.村建站: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消防安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土地、规划建设部门对违法用地、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整治;
6.国土所:负责土地、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对违法用地、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7.道安办: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8.消防办: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
9.计生办:负责卫生、计生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10.水利站:负责山塘水库、防洪工程、水利工程、防汛设施、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违章占用河道、所属水电企业生产安全工作及防汛、防台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1.文化站: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工作;
12.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13.项目办:负责辖区内重点项目施工安全的各项工作;
14.食安办: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
15.供电所:负责电力工程、电力设施和电力设备的安全工作;
16.电信站:负责电信设施、设备、电信工程的安全工作;
17.卫生院:负责医疗安全工作及险后抢救工作;
18.林业站:负责林业领域及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工作;
19.防火办: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20.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药安全的监督工作及农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1.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2.纯池四中:负责四中校园环境及师生安全工作;
23.纯池镇中心小学:负责全镇小学校园环境及师生安全工作;
24.各村委会负责本村安全生产工作。
四、责任追究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谁分管谁负责,谁驻村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相关要求
镇政府各办、中心、所、站、各村委会、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按照职能和属地管理原则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分管领导和各办、中心、所、站以及具体工作人员要按照职能和分工,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抓好业务工作所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办、中心、所、站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各分管领导和负责人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平时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安全生产检查材料由各办、中心、所、站自行保管并复印一份送镇安办备存。在接受县级部门检查时各办、中心、所、站提供材料接受检查,年终检查完毕后,统一交镇安办归档备查。
2.各村及各企事业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积极报送安全生产检查材料到镇安办备案待查。
3.如因工作调整,分管领导或责任人发生变动,由继任人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履行其分管工作或业务工作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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